98學年度大學校院網路通訊軟體與創意應用競賽
競賽要點
一、目的:鼓勵學生以團隊合作模式參與競賽,激發其軟體應用實作與設計之能力和開發創意;並教導參賽學生「業界軟體開發系統的流程與觀念」,藉以建立其使用系統化、標準化的方法開發系統。比賽評分標準不只強調作品創意性及完整性,更注重是否符合軟體開發流程的規範和相關文件之撰寫,使得學生的作品能符合市場需求及產業走向。
二、競賽組別:分為系統設計組、手機應用組及網際應用與服務組等三組,分別評比。
三、比賽類別:
1.分組說明
l
系統設計組:不限特定題目,但必須著重在系統之開發和整合設計。
l
手機應用組:舉凡通訊、手機軟體及手機加值服務等相關題材。
l
網際應用與服務組:舉凡Web2.0、SOA、Semantic Web及網際服務等相關題材。
2.平台選擇
l
系統設計組:開發應用平台可為電腦、工作站、嵌入式系統、移動式平台、UMPC、可攜式手持式設備等。
l
手機應用組:開發應用平台可為手機、PDA等。
l
網際應用與服務組:開發應用平台可為電腦、工作站、UMPC等。
四、報名資格:
l
大學校院學生對網路通訊軟體開發有興趣者,得在老師指導下組隊報名參賽。
l
各大學校院(含研究所)全職在學學生,大學部及研究所不分組,可混合組隊(在職進修學生及教師不受理報名)。
五、報名方式:
l
每隊參賽學生以一至四人為限,每人最多可報名1隊。
l
每隊指導老師一人,每位指導老師可指導隊伍不限。
l
參賽隊伍應於2009年11月15日前完成上網報名程序,報名表請參閱競賽網站http://ncsiac2009.csie.ncu.edu.tw說明。
六、競賽時程:
1.報名日期:自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1月15日止。
2.競賽日期:
◎初
賽:2010年2月26日前繳交初賽書面資料。
◎初賽結果:2010年3月16日初賽晉級隊伍通知。
◎決
賽:2010年4月24日進行決賽。
3.頒獎典禮:預計2010年5月17日於台灣大學舉行,決賽獲勝隊伍需於2010年4月30日前將最後之參賽文件:使用手冊與安裝手冊上傳至活動網站。
七、競賽方式:
1.訓練營:
l
2009年11月21日(六)於中央大學舉辦。
l
參加訓練營之學員需事先繳交講義費、材料費等課程費用300元,待完成初賽文件上傳後全額退費。
l
訓練營課程將著重在如何建立標準化的軟體開發流程,並依開發流程建立專案管理文件;同時將簡單介紹專案管理之工具程式與測試工具,且在軟體開發的過程中引入友善使用者介面的概念,使程式開發者能更貼近使用者。
2.初賽:
l
參賽隊伍依據訓練營所學之企劃書及軟體開發文件撰寫方式,於2010年2月26日(五)前將作品企劃書及產品規格書、專案開發執行計畫上傳至活動網站。
l
由評審委員審查後,每組擇優選出20隊晉級決賽。所有完成初賽隊伍,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寄發參賽證明。
3.決賽:
l
2010年4月24日(六)於中央大學舉辦。
l
決賽書面報告需於2010年4月16日(五)前上傳至活動網站,內含程式設計架構與邏輯、技術文件及程式測試程序與案例。
l
決賽當天上午進行口頭簡報、下午進行作品實際操作展示。
l
由評審委員審查後,每組選出10組獲勝團隊,於2010年4月30日(五)公告至活動網站。
八、評審方式:
1.初賽評分:
l
邀請產官學界專業人士組成初賽評審委員,依照報名時的組別由分組評審先進行初評,再由初賽評審委員共同討論提名。
l
評分標準:
◎系統設計組:創意表現40%、系統開發流程應備文件20%、實用性與整合性30%、難易度10%。
◎手機應用組:創意表現40%、系統開發流程應備文件30%、實用性與整合性20%、難易度10%。
◎網際應用與服務組:創意表現30%、系統開發流程應備文件40%、實用性與整合性20%、難易度10%。
2.決賽評分:
l
邀請產官學界專業人士組成決賽評審委員,依照報名時的組別由分組別評審先進行初評,再由決賽評審委員共同討論提名。決賽成績將於比賽完成後密封,並於頒獎典禮時公佈。
l
評分標準:
◎系統設計組:軟體開發流程應備文件20%、展示作品完整流程40%、作品品質及穩定性40%。
◎手機應用組:軟體開發流程應備文件30%、展示作品完整流程40%、作品品質及穩定性30%。
◎網際應用與服務組:軟體開發流程應備文件40%、展示作品完整流程30%、作品品質及穩定性30%。
九、獎勵方式:
於決賽獲勝之競賽隊伍,三個組別分別給予以下之獎勵(得獎名單不得重複,並可從缺):
·
第一名一組:每隊獎金NT100,000元及每人獎座乙座、獎狀乙張。
·
第二名一組:每隊獎金NT80,000元及每人獎座乙座、獎狀乙張。
·
第三名一組:每隊獎金NT50,000元及每人獎座乙座、獎狀乙張。
·
佳作五組:每隊獎金NT30,000元及每人獎狀乙張。
·
大專學生新手獎二組:每隊獎金NT30,000元及每人獎狀乙張。
·
值得注目獎:完成決賽隊伍由主辦單位頒發每人值得注目獎獎狀乙張。
十、注意事項:
1.為強調本競賽之公平性,規定所有參賽隊伍於作品企劃書及決賽報告時,所有書面資料、簡報檔案、作品及口頭報告、服裝,均不得使用學校LOGO或提及學校系所、教授姓名,違者扣分處理。
2.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參加教育部舉辦之其他競賽。
3.參賽作品若有補助單位或技術合作單位須詳加說明該等單位給予的協助及與本參賽作品之關聯性。
4.已獲得其他競賽獎勵之作品,若經較大幅度之修正或改進(由評審委員認定之),得報名參加本競賽,並應於報告中適當章節詳細說明本次參賽作品與獲獎作品之不同處。
5.得獎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且有具體事實者,則追回原發給之獎金、獎座。
6.得獎作品如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需追回原發給之獎金、獎座,且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7.參賽作品之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均不歸屬主辦單位,但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隊伍無條件參加相關學術及推廣教育活動。
8.各項資料延遲交件者,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9.初賽及複賽階段繳交所有文件將不退回,請參賽隊伍自行備份。
十一、承辦單位聯絡處:
地址:320 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連絡人:葉錦諺先生
電話:(03)4227151分機35255
E-mail:ncsiac2009@csie.n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