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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申請停修相關事宜

申請停修相關事宜

一、本學期「網路申請停修」截止時間為12月4日(星期五)下午4時。

(一)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門為限。

(二)停修期間,可上網申請停修取消停修,並以最後申請課程為準。

(三)停修後,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最低學分數

(四)需申請減修學分者,請上網下載或至教務處課務組領取減修學分申請表,並送交各系所主管審核同意後,始得辦理停修。

(五)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六)自97學年度起,日間部大一「英文」採課程分級方式上課,申請停修者,下一年度仍需修讀相同程度班級。(例:本學期編排於A級班上課,停修後,後續學年再補修大一英文時,仍需加選A級班課程)

(七)申請停修學生每學期停修後之科目,以課務組列印之停修後選課清單為準。(將於12月7日置放於體育館一樓生輔組辦公室前之班級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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